广水市检察院7月17日对外通报称,该市长岭镇、余店镇政府垃圾填埋场污染治理不彻底、不依法履职案件,经法院审理,判处两镇政府败诉,责令两镇半年内对垃圾填埋场实施综合治理、消除污染。
长岭镇和余店镇政府在建设、使用垃圾填埋场过程中,造成了环境污染,群众意见很大,多次向镇政府提出诉求未果。
去年9月,广水市检察院在履职调查中决定“替民告官”,对两镇提出诉前检察建议,建议两镇完善垃圾填埋场污染防治设施,消除对周边环境影响。
之后,该院调查回访发现,长岭镇政府仍未有效治理垃圾污染,周边生态环境仍受破坏。同时,由省检察院指定,余店镇案移送至鄂州市华容区检察院审查起诉。华容区检察院回访调查也发现,余店镇同样未认真履职尽责。两院随即向当地法院提起环保公益诉讼,将两镇政府告上了法庭。法院判定两镇政府败诉。
广水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彭毅表示,两起环保公益诉讼案集中反映了检察权、行政权的良性互动,形成环境公益保护合力,协力促进生态环境有效改善。
随州市住建委村镇科科长蒋立军说,两镇垃圾填埋场因污染环境而败诉,给乡镇垃圾治理敲响了警钟,也将加速镇级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建设的步伐。
目前,随州各乡镇正加大资金投入,按照无害化处理标准,采取建设渗滤液收集池、打通导气孔、多层覆盖等措施,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,逐步推动镇级垃圾填埋场封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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