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10日起,十堰房县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

2020-03-10 15:24  

关于有序恢复房县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

根据国务院、省、市有关分区分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结合我县已确定为低风险区的实际,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,有序恢复群众生产生活秩序,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、精准脱贫攻坚战,经房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,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安全有序组织生产

(一)无疫情村允许群众在本村范围内开展农业生产;有疫情村,乡  镇落实管控责任,在确保能防控、不扩散前提下,组织群众有保护措施的开展农业生产。

(二)无疫情乡镇在做好必要防护前提下,可有序在本乡镇范围跨村劳作。

(三)复工人员在县内工业企业、扶贫车间(工厂)就业返岗的,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,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,由用人单位和乡镇点对点接送返岗。县内工业企业返岗人员由县科经局(工业园区)安排企业组织健康体检。

(四)确需外出在省内务工人员,以全省统一的健康码为基础,以县域为单位定人、定点、定运,点对点从现居住地精准流向用工单位。

二、有序恢复保供工作

(一)从3月10日起,乡镇所有农资经营门店允许开门营业,县城内已批准的农资经营门店按原批复配送营业。

(二)有条件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的餐饮企业,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场供应保障组核准后,可实行无接触式餐饮配送。

(三)县城已批准运营的超市继续进行无接触配送,乡镇超市仍按现行模式运行。

(四)从3月10日起,供气、水电、家电、汽车维修店、理发店采取预约方式上门服务。

(五)其他门店开业运营根据省、市要求另行规定。

三、有序恢复交通秩序

(一)继续保留省界、县界交通卡口,持续强化27个离房离鄂乡村通道卡口管控,严禁在房人员离鄂,严防疫情输入和输出。

(二)乡镇与乡镇之间国省道干线只设置一个交通卡口,由乡镇负责严格管控;各乡镇边界互通卡口由各乡镇继续保持封控;除城关镇及9个聚集性疫情村外其他乡镇村与村、村组、自然湾卡口一律撤销。跨乡镇车辆(“六类车辆”除外),凭县指挥部通行证通行。

(三)城区继续实行原有交通管控模式,城区车辆仍然凭证通行,省、市若有要求的另行确定。

四、城关镇社区、小区继续坚持封闭管控措施不变。所有风险预警区域严格管控措施不变。

五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

各乡镇要强化属地责任,严格落实县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部署。县直各单位要继续做好小区值守、体温监测、困难帮扶等工作。纪检监察部门要继续加大执纪监督力度,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的,坚决严肃查处。

本通告自2020年3月10日起执行。

房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

2020年3月10日 

来源:房县融媒体

责任编辑:谢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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